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点击量:   分享到: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将选派留学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10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俄方免学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申请赴圣彼得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圣彼得堡大学的语言考试,需增加一年语言预科,期间学费自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4年1月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类别条件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外 语 合 格 条 件 》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四、选派程序及办法

(一)校内报名

1.申请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在线填写)

(2)学院对申请人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的鉴定意见(请学院出具写实性意见并签字盖章)

(3)个人简历、语言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申请方法

申请人需于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17:00前登录陕西师范大学外事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与校园网上网密码相同),点击左侧“学习交流—项目申请”,将学院写实性意见扫描件、个人简历、语言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于2022年1月1日-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三)评审及录取办法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通知为准。

2.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录取结果。

3.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5.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五、项目咨询

联系人:景老师、张老师        电话:85310583

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628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1月5日